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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农业局动物检疫招聘协检员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阅读次数:18435

 为充实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执法工作力量,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盈江县农业局招聘8名生猪屠宰检疫协检员,将其充实到盈江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助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做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盈江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协检员8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无残疾、无传染性和重大疾病,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

()年龄在1840周岁。

()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兽医资质、取得动物检疫检验员资格、有从事动物检疫检验履历和熟悉电脑操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聘为盈江县农业局动物检疫协检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过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8、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其他不符合聘为动物检疫协检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39日—2017310日;

2、报名地点:盈江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盈江县农业局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自行从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盈江县农业局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需如实填写(承诺人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面试

报名结束,按照报名人数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后由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农业局对被应聘人员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进行面试。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公示

招聘结果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dhyj.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资格。

()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者,经1个月学习培训实践合格后为聘用人员,聘用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实行每年一聘一签。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录用的盈江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协检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100/月(含五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发布期自2017228日至38日止。

()本次招聘政策由盈江县农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陈新菊联系电话:06928117767

盈江县农业局

联系人:哏留平联系电话:06928114281

附件:《盈江县农业局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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